2007年2月6日 星期二

[心情]公司中同事間該如何自處?

最近公司尾牙在抽獎,當然一定有人中獎和沒中獎,但是無論如何其實都是公司的同事自己中的,當尾牙結束,跟著來的卻是同事間的小衝突,在公司RD方面有不成文的規定,大家都會捐個10%左右出來給同部門或者是公司(辦一些公關,例如下午茶等等的活動)。
基本上這個規定的立意個人覺得不錯,但是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捐出這些錢,或者金額的大小很難橋訂,這種情形下,我覺得我會選擇大概問一下,如果不願意那就拉倒,反過來說如果願意金額也不設限,捐多少自由心證就好了!當然一定會有裝死或者耍孤僻的人出現,個人會完全不讓他參與這些活動就是了!
但是今天聽到一些人的極端心態,我真的也很難接受,例如A同事認為家家自掃門前雪就好了!我個人就很難接受,公司大大小小的事情一定要規定誰誰該負責才會去做嗎?事實上...公司提供訂便當服務是當初面試推廣的福利之一,事實上有很多公司有相同的服務,我不認為今天一定要搞的明文規定說,真的要說的話的確是公司規定不嚴明,可是我非常討厭這種專漏洞的想法,法律都有了更何況公司....
雖然最後爭執也沒有結論,但是我自己卻很不以為然。

1 則留言:

Joanne Lo 提到...

其實我覺得...關於中獎請客的事
真的不用硬性規定吧...
畢竟可能你們這群有習慣,另外的部門並沒有這習慣
假如是全公司性的習慣,那當然就有種不成文的規定那樣,可這也在某種默契間的自然培養...
所以像剩下的錢要辦RD春酒,想必會引來大家的不滿,以後大家更不想要捐那麼多請客了~頂多幾個好朋友吃一吃那樣~

至於訂便當的問題...
不知哩...是沒錯啦,助理不訂誰訂?!
可我真的不知道,這種事也可以吵@@a...
而且你們公司訂便當的那位,本身身兼多職,還掌管福委會的事,一定更多零碎的事落到他身上了
有時候很煩發洩一下必然...因為一定常常有人在過了訂便當的時間要求訂便當之類的~可工作就互相幫忙唄~吵這種東西很浪費精神不是麻@@a...